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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合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对恒合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9 号)的核
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955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发行股数 1,7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00.00 万元(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所发的股份),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43.4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6.60 万元(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55 号)。

    2021 年 11 月 15 日,恒合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
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恒合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
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
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因此,恒合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
模 1,70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55 万股,发行人由
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53.00 万
元,该部分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
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64 号)。基于此,发行人总股本由 6,800 万股增加至
7,055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7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600.00 万
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19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43.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      10278000000769163      10,287,924.63
  2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8110701014702164318    67,009,431.18
  3     中信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8110701014602164027    52,697,772.94
                                    合   计                           129,995,128.75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4,436,037.74
加:利息收入                                                             315,027.14
                              项   目                               金额
减:研发支出                                                         4,755,936.13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29,995,128.75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858.30 万元,
公司本年度已对该部分予以置换,置换金额为 858.30 万元。

    2、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共计人民币 475.59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本年度已对该部分金额进
行置换。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00Z0394号《关于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的违规情形。

    四、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北京恒合信
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2]100Z014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后附的北京恒合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恒合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证券对恒合股份募集资金使用
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443.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调整后投资总额                                                                                             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用途          目(含部分变                             本年度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1)                                                                                                  生重大变
                                     更)                                                           (2)           =(2)/(1)         态日期         效益
                                                                                                                                                                 化
VOCs 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                                                                                                       2024 年 2 月
                                         否               7,712.72                           -                -                 -                   不适用       否
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29 日
                                                                                                                                    2024 年 2 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730.88                      475.59         475.59               8.30                    不适用       否
                                                                                                                                       29 日
               合计                                      13,443.60                      475.59         475.59               3.54         -             -          -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475.59 万元,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858.30 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购买现金理财产品。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