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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合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4,423,820.7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1,612,641.9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0,550,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 7,055,0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权益分
派预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
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
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 161 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将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本条所称“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
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实现现金分红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经审计
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顺序: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当公司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需就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因素进行说明。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
利润,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
业价值考虑, 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具体方
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拟订利润
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精选层挂牌,公
司做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