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券商公告]恒合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7-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
为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恒合股份在 2022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发展需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的借
款,借款年利率为 4.00%,期限为三年,期限自以款项实际支付至控股子公司指
定账户当日起计算,本次借款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孙大千在控股子公司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处任职执行董事并持有无锡芯智
感科技有限公司 14%股份,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大千
在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处任职执行董事并持有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14%
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从事研发、制造、销售应用于汽车领域和工业领域
的中高压陶瓷传感元件和传感器产品。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
公司出资 510 万元,占比 51%;许占豪出资 300 万元,占比 30%;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孙大千出资 140 万元,占比 14%;吴克霄出资 50 万元,占比 5%。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形式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货币         实缴
许占豪                                    300.00        货币         认缴
孙大千                                    140.00        货币         实缴
吴克霄                                     50.00        货币         实缴
 合计                                                 1000.00           -   -
(注:根据投资协议约定,投资人许占豪自公司注册之日起 5 年内完成实缴)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无锡芯智感科技
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故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事项系关联借款,构成关联
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的借
款,借款年利率为 4.00%,期限为三年,期限自以款项实际支付至控股子公司指
定账户当日起计算,本次借款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孙大千持有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14%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本次借款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借款双方是在平等、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协议,本次借款利率
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1年期 LPR 为 3.70%,5年期以上 LPR 为 4.45%。
因此,公司在综合考虑贷款期限、性质和公允性等因素后,将本次借款年利率约
定为 4%,不低于 1 年期 LPR,不高于 5 年期以上 LPR。关联借款事项系公司日常
业务发展所需的事项,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借款是由于公司新成立子公司,尚处于生产筹备阶段,需要流动资
金支持,故公司从长远发展利益出发,为促进其业务发展而向其提供期限为三年
的借款。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借款双方在平等、
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
允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副总经理孙大千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另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相
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