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合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玉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
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17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87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08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
对股数 9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继红、李侑衡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