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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合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7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较好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客观监督、维护权益、规范内控等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我们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22 年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其中临时股东
大会 4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之
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
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
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2022 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列席股东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王志勇(已离
                     6            6         0        0      全部同意      5
    任)
    曲 凯             9             9         0        0     全部同意        5

   宗承勇             3             3         0        0     全部同意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详细审阅
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任期内根据相关规
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 期       会议届次                      事 项                      意见类型
                             1、针对《关于提名尹延成先生为公司董事
             第三届董事 会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3/2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2、针对《关于聘任孙大千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会   1、针对《关于聘任许静宁女士为公司董事
 2022/4/14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针对《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针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第三届董事 会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4/27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3、针对《2021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4、针对《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会   1、《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
 2022/5/12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案》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第三届董事 会   意见
 2022/5/24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2、《关于聘任李永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会   1、《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偶发性
  2022/7/1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第三届董事 会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8/25                                                                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先对
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
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研
发、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
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其他事项
   1、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3、未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4、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5、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
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曲凯、宗承勇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