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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合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恒合信业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
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各项情况。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恒合信业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
专字[2023]100Z0953 号),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
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能力、诚信情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较
好地完成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宗承勇
            独立董事:曲   凯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