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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利尔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3-03-30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3-041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利尔达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
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
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先
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利尔达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对本事项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彦军、潘士远、杨柳勇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