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鹿得医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3
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4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工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友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5,712,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列
席参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
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2-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
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编号:2022-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
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
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 2021 年董事薪
酬确认,并完成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江苏鹿得医疗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
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
况及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及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 2021 年监事薪
酬确认,并完成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
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08,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94%;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3,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的考虑,同时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发
展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
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711,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31%;
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1%;弃权股数 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6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十 《2021 4,060 0.003841% 1 0.000001% 600 0.000568%
一) 年度利
润分配
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博文、金铎
(三)结论性意见
鹿得医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