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2-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斯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申
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2〕246 号文同意注册。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87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 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1〕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
〔2021〕2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
对路斯股份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304.34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0,367.6400 万股,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 12.58%。发行人授予安信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
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499.991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10,563.2910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14.20%。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60.868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
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1,043.4720 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
数量为 1,239.1230 万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
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
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 10 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省财金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创投”)、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资本”)、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融鼎
力”)、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稳泰平常心”)、江苏匀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匀
升”)、北京乐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乐乘”)、广东力量鼎泰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量鼎泰”)、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
资-致远 CTA 进取七期基金)(以下简称“富善致远”),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承诺认购股数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万股)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6 个月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6 个月
3 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 6 个月
4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 6 个月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5 25 6 个月
业(有限合伙)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
6 25 6 个月
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匀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7 25 6 个月
合伙)
8 北京乐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6 个月
广东力量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 25 6 个月
合伙)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致远
10 35.8680 6 个月
CTA 进取七期基金)
合计 260.8680 -
4、配售条件
2
安信证券、中信证券、财金创投、国泰资本、晨融鼎力、稳泰平常心、江苏匀升、
北京乐乘、力量鼎泰、富善致远已与发行人签署《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
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
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上述获配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
10 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5,000 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
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的要求。
安信证券、中信证券、财金创投、国泰资本、晨融鼎力、稳泰平常心、江苏匀升、
北京乐乘、力量鼎泰、富善致远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
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
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2573957K
公司类型 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08-2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经营期限 2006-08-22 至 5000-01-01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
经营范围
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
股东信息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9.99%,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01%
主承销商核查了安信证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
3
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
的情形。安信证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安信证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2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安信证券出具的承诺函,安信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安信证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公司类型 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292,677.603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5-10-25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经营期限 1995-10-25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
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经营范围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 17.62%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 15.47%
股东信息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2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 3.52%
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5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持股 1.28%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持股 1.19%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持股 1.12%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持股 1.08%
其他持股 50.92%
主承销商核查了中信证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信证券不存
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
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中信
证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中信证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中信证券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25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承诺函,中信证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中信证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三)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090658200J
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瑞杰
注册资本 12,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12-26
注册地址 济南市二环南路 2169 号
经营期限 2013-12-26 至 2033-12-26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经营范围
资管理顾问机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基金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东信息
股 10%、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持股 10%。
主承销商核查了财金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财金创投不存
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
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财金
创投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财金创投《公司章程》,并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财金创投的出资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00%
2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0%
3 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 10.00%
合计 100.00%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00%,为财金创投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财政厅,财金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为山东省财政厅。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财金创投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财金创投出具的承诺函,财金创投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财金创投出具的承诺函,财金创投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6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情形。
6、锁定期
财金创投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四)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91370901MA3UWXHM
公司名称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斯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1-22
注册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泰前街道环山路 10 号
经营期限 2021-01-22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私募基金
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山东土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股东信息 25%、山东历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5%、山东凯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股 20%。
主承销商核查了国泰资本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国泰资本不存
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
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国泰
资本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国泰资本《公司章程》,并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国泰资本的出资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山东土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
2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25.00%
3 山东历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00%
4 山东凯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合计 100.00%
山东土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00%,为国泰资本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
东;山东土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7
理委员会,国泰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国泰资本成立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国泰资本出具的承诺函,国泰资本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国泰资本出具的承诺函,国泰资本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国泰资本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五)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91370283MA954HCU8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G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公司
出资额 9,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10-18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 17 号上品广场 1 号楼 2 层青年创业中心
注册地址
B9
经营期限 2021-10-18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11%、杨鲁豫出资比例 28.89%、王彬
出资比例 11.11%、李岩出资比例 11.11%、王秀春出资比例 8.89%、潘文硕出资
合伙人信息
比例 6.67%、谭清正出资比例 6.67%、伦秀丽出资比例 5.56%、宋茜出资比例
5.56%、陈柏霖出资比例 5.56%、项鑫出资比例 5.56%、杨文华出资比例 3.33%。
主承销商核查了晨融鼎力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晨融鼎力不存
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
8
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晨融
鼎力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编码为 STA557。
经核查,晨融鼎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青
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
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33008)。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晨融鼎力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郝
筠是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为郝筠。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晨融鼎力成立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晨融鼎力出具的承诺函,晨融鼎力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晨融鼎力出具的承诺函,晨融鼎力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晨融鼎力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六)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1、基本信息
91370212MA3TYH8M1
公司名称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D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春晖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9-9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 5 号白金广场 B 座 19 楼
经营期限 2020-09-09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
经营范围 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信息 王春晖持股 90%、周焕波持股 10%。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编号:P1071749)。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 SSB107
备案日期 2021 年 7 月 29 日
基金类型 私募投资基金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王春晖 90.00%
2 周焕波 10.00%
合计 100.00%
王春晖持股比例为 90.00%,为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为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王春晖。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稳泰平常心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
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10
经核查,根据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青岛稳泰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稳泰平常心使用合
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
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稳泰平常心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七)江苏匀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江苏匀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MA1X3TJG69
(有限合伙)
江苏匀升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公司
出资额 7,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8-27
注册地址 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 42 号 425 室
经营期限 2018-08-27 至 2038-08-26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匀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1.00%、盐城市大丰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出资 20.00%、郭红星出资 20.00%、吴昊出资 10.00%、钱亚东出资
合伙人信息
10.00%、杨军勇出资 10.00%、郎洪军出资 6.00%、南通恒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 5.00%、邰相国出资 4.00%、南通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4.00%
主承销商核查了江苏匀升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江苏匀升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
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
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江苏匀升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为私募投资
基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编码为
SEU634。
经核查,江苏匀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匀升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1 日。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15 年 6 月
11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6599)。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江苏匀升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云龙
持有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郭云龙。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江苏匀升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江苏匀升出具的承诺函,江苏匀升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江苏匀升出具的承诺函,江苏匀升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情形。
6、锁定期
江苏匀升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八)北京乐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乐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YGJF0Q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允前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12-29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E 座 492
经营期限 2020-12-29 至无固定期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经营范围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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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宋允前持股 75%、北京乐乘欣达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5%。
主承销商核查了北京乐乘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北京乐乘不存
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
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北京
乐乘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北京乐乘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北京乐乘的出
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宋允前 75.00%
2 北京乐乘欣达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5.00%
合计 100.00%
宋允前持股比例为 75.00%,为北京乐乘的控股股东,且为北京乐乘的法定代表人,
北京乐乘的实际控制人为宋允前。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北京乐乘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北京乐乘出具的承诺函,北京乐乘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北京乐乘出具的承诺函,北京乐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北京乐乘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九)广东力量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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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广东力量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646KA94
(有限合伙)
广东力量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1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3-19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 404-405(住所
注册地址
申报,集群登记)
经营期限 2021-03-19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涂洁出资比例 99.67%、广东力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33%。
主承销商核查了力量鼎泰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力量鼎泰不存
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
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力量
鼎泰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编码为 SQK265。
经核查,力量鼎泰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力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力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广东力量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1722)。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力量鼎泰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广东力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为绎是广东力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力量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为绎。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力量鼎泰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
关规定。
4、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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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根据力量鼎泰出具的承诺函,力量鼎泰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力量鼎泰出具的承诺函,力量鼎泰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力量鼎泰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十)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致远 CTA 进取七期基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0677748956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成栋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4-28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 40 号 I60 室
经营期限 2013-04-28 至 2033-04-27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林成栋持股 99%、崔磊持股 1%。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P1000712)。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富善投资-致远 CTA 进取七期基金
管理人名称 SE5716
托管人名称 2016-03-17
备案编码 2016-03-23
备案日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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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林成栋 99.00%
2 崔磊 1.00%
合计 100.00%
林成栋持股比例为 99.00%,为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为上海富善
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成栋。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富善致远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
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与发
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富善致远使用合法募集的资
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富善致远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
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
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
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
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
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
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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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
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安信证券、中信证券、财金创投、国泰资本、
晨融鼎力、稳泰平常心、江苏匀升、北京乐乘、力量鼎泰、富善致远提供的相关承诺
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
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
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
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
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
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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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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