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46 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7.2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13,043,400.00 股(不 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3,912,480.00 元(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 12,701,419.17(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81,211,060.83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10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寿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33,516,735.83 元,本次拟置换 33,516,735.83 元。具 体情况如下: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调整后) 年产 3 万吨宠 79,602,000.00 54,211,060.83 24,655,394.34 24,655,394.34 物主粮项目 研 发 运营 支持 38,814,900.00 27,000,000.00 8,861,341.49 8,861,341.49 中心项目 合计 118,416,900.00 81,211,060.83 33,516,735.83 33,516,735.83 根据《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 情况的规定,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将利用自有 资金进行前期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701,419.17 元(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前)。截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为 1,039,430.17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1,039,430.17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9,390,000.00 -563,400.00 -563,400.00 会计师费用 1,98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律师费用 1,268,867.91 566,037.72 566,037.72 股份登记费用 1,230.51 - - 材料制作费用 61,320.75 36,792.45 36,792.45 合计 12,701,419.17 1,039,430.17 1,039,430.17 备注:“保荐及承销费用”行“拟置换金额”用于补足预扣的相关税款。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 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机构鉴证报告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 第 371A006265 号鉴证报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