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路斯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0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
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出
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大会次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数
陈 洁 7 7 现场、通讯 4
熊德斌 7 7 现场、通讯 4
罗 超 7 7 现场、通讯 4
二、发布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意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事项
见类型
1、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4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第四次会议 月 23 日
4、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追认 2020 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
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
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
案;
6、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4
7、关于公司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同意
第五次会议 月 30 日
并在精选层挂牌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
施的议案;
8、关于制定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中介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
诺的议案;
12、关于制定或修订精选层适用的内控制度的议
案。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6
2、关于更正 2018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月 23 日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8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第七次会议 月 31 日
1、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9
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 同意
第八次会议 月 16 日
案
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
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
案;
5、关于调整公司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
束措施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11
6、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月 17 日
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的议案;
8、关于调整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9、关于调整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中介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
议案;
11、关于制定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内控制度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11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审阅报告
不适用
第十次会议 月 19 日 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
研,主动向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问询公司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
公司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参
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持续保持沟通,并对公司进行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
和问题。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通
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回应资本市场和股东。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充分了解行业动态和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 年度,我们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忠实、谨慎的履行
职责,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长久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洁、熊德斌、罗超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