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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路斯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百礼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582,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3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0,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秘书寇兴刚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
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阐述 2022 年度工作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陈洁女士代表第四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报告 2021 年度独
立董事工作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昌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
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阐述 2022 年度工作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038)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历史数据及市场判断,公司编制
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见公司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2-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2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反对股数 8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良好的合作关系及规范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2-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2-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81,9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2021 年   518,201 99.8268%      899      0.1732%      0             0%
         度利润
         分配预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彬、孙薇维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