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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路斯股份: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5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通过银行向寿光市港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投控股”)提
供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贷款年利率为
7.00%,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寿光市港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盛建材”)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寿光市港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寿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 3696 号

    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郎继荣

    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盐田、风电、光电、文化产业、旅游、水利、
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
等相关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业务);建设项目总承包;土地开发服务;港口工程施工;仓储代理服
务;与上述业务相关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说明:经查询,港投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港投控股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寿光市港盛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寿光市金海路东农圣街北商务小区 5 号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锡洪群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四、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

    3.借款人:寿光市港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5.委托贷款用途:支付工程款

    6.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7.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7.00%

    8.利息结算:按月付息

    9.担保措施:寿光市港盛建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违约责任:(1)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书
面指令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借款人未按约
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受托人有权自行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令自贷款被挪用之
日起,对挪用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3)在合同有效
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①未按合同约定偿还
贷款本息的;②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③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
还的;④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等材料的;⑤卷
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发出书面
指令要求受托人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
贷款本息、复利及罚息(如有)等,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
清偿完毕为止,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承诺不对受托人的扣收行为提
出任何异议。受托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且委托人向受托人
出具的书面指令未明确清偿顺序的,受托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五、风险与风险控制

    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及其
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进行决策、
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
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监督,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
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
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有
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
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水平。

    八、备查文件

    (一)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