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德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8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0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
了 2022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除 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不
合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余参与考核的 125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
“合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激励计划》所列示
的负面情形,故公司 2021 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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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2、关于《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
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以 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派息调整后的 10.45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对 3 名激
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40%合计 10,000 股予以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回购注销
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 10,000 股限
制性股票的注销事项。
独立董事:王玉春
独立董事:周伟澄
独立董事:周建平
特此公告。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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