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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生物谷: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2022-04-29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2-041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
                       报告及整改方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在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

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对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实施审计程序

时向公司董事会反馈,由于理财产品的受托管理机构迟迟未能向审计

机构提供理财产品所涉及底层资产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审计机构拟就

此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事

项引起本公司董事会重点关注。经本公司深入自查并与控股股东深圳

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投资公司”)核实,发现

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公司(包括其关联方,下同)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现将相关资金占用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1.资金占用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金沙江投资公司分别通过由公司投资购

买理财产品以及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实际占用公司资金。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开始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在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间,合计出资 1.22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 2022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再合计出资 1.5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目前,

本公司共计出资 2.77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2)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至今,合计向第三方公司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 78,764,377.04 元,其中,2021 年度背书 67,115,237.50

元,2022 年至今背书 11,649,139.54 元。

    2.资金归还情况

    公 司 于 2021 年 度 收 到 被 背 书 人 将 票 据 重 新 背 书 回 公 司

39,061,315.34 元,2022 年至今重新背书回公司 39,703,061.7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50,053,922.16 元 ; 截 至 本 报 告 出 具 之 日 , 合 计 已 归 还

78,764,377.04 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27,700.00 万

元。

    二、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

       公司发现前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后,第一时间与控股股东进

行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

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金沙江承诺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归还

全部占用资金及支付对应的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承

诺对控股股东归还前述占用资金及支付对应的资金收益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控股股东的密切沟通,及时、充分了解进展情
况,督促其尽早完成整改。

    三、内部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反映出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在规范运作意识

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

次发生,公司将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积极督促相关方筹措

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

    2.公司将加强票据管理方面的整改力度,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流

程,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持续增强公司治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定期检查公司与大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4.公司相关责任人向公司申请公司内部惩戒,公司同意按照相关

制度对本次资金占用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惩戒处理,同时公司将积极

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强化风险责任

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

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5.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
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密切关注和跟踪公

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

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大力推广直通内审部门和监事会的举报渠道,以此强化对大股

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关键人员的监督力度,增强对相

关人员的监督压力。

    特此报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