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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生物谷:2021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22-04-29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2-025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郝小江先生、王金本先生、胡宗亥先生作为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

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

事完成工作,未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 2021 年度

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6 次,独立董事郝小江因

工作原因缺席一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宗亥代为表决。公

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我们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东
  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姓名

郝小江            6            5              3                  3

王金本            6            6              3                  3

胡宗亥            6            6              3                  3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

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在 2021

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                                                  发表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次                                                  意见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   《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21年4月   事会第二
                       《关于审议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6日      十四次会
            议         《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同意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
                                                                     同意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同意
                       额度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同意
                       案》
                       《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议案》
            第三届董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同意
2021年6月   事会第二   议案》

  10日      十五次会   《关于拟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
                                                                 同意
            议         票据池综合授信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1年8月   事会第二   《关于审议<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同意
  26日      十六次会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案》

            议

            第三届董   《关于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021年11    事会第二   候选人的议案》

  月26      十九次会   《关于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同意
            议         选人的议案》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

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

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

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三)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情形;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

形;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

   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参与董监高的合规培训及独立董事

   专项培训。

    2021 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

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尽

职尽责的态度、忠实勤勉与独立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发展事项作

出合理的意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

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郝小江、王金本、胡宗亥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