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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生物谷: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2-08-24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2-122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

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涉及股份回购,相关回购方案仍待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

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

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

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

动条件”),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
规定,则公司应按《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

称“稳定股价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精选层挂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尚处于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

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

件,2022 年 8 月 11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2、回购价格不超过 9 元/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根据本次拟回

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 1152.00 万元,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0 个交易日,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

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4、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实施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
售条件             26,281,350    20.53%         26,281,350    20.53%
股份

2、无限
售条件
股份(不
                   97,718,657    76.34%         96,438,657    75.34%
含回购
专户股
份)

3、回购
专户股              3,999,993     3.13%          5,279,993     4.13%
份

  总计            128,000,000      100%        128,000,000      100%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3.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资金使用完毕;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满足时,如相关责任主体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该等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 公司违反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

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

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

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

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预案的约束措施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

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

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内容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其他说明
    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

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预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并签署相关承诺。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