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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生物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3-00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

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

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

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

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

动条件”),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

定,则公司应按《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

“《稳定股价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12 月 8 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回

购。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当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

次日起的 20 个交易日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

目的,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

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应在符合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

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二)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精选层挂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尚处于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根据《稳

定股价的预案》之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12 月 8 日对公司

股票进行了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183)。

    自 2022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6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

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已再次触发稳定股价

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1 月 6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金沙江投
                         控股股东           30,000,000               23.44%
资有限公司
林艳和                  实际控制人          21,550,000               16.84%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合理
             计划增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资金
股东名称                                                   价格区间
             数量(股)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来源
                                                            (元)
                        不低于 1,
                         800,000              2023 年 1
深圳市金      不低于
                        元且不超               月 30 日    不超过 9
沙江投资     200,000                 竞价                              自有资金
                           过                 -2023 年      元/股
有限公司        股
                        4,500,000             7 月 31 日
                           元
                         不低于
                        1,293,000             2023 年 1
              不低于
                        元且不超               月 30 日    不超过 9
林艳和       143,667                 竞价                              自有资金
                           过                 -2023 年      元/股
                股
                        3,232,500             7 月 31 日
                           元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5 个交易日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资金使用完毕;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

要约收购。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增持主体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

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

实施的风险,如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

露的增持价格上限,导致本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

       5、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决定延期实施《稳

定股价的预案》并变更承诺,承诺变更情况为:

       (1)增持主体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增持期间由“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

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变更为“应在作

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以前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

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

毕时为止。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