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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生物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3-005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谷”或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沙江”)与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提交的《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

承诺的函》,并收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增持公司股票的

承诺》。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议

案》,关联董事林梓峰以及承诺人徐天水、杨智玲、邓慧明、关联监

事蔡泽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的基本情况、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承诺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

    金沙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林艳和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
至目前,金沙江持有公司 3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4%;

林艳和先生持有公司 21,5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

金沙江、林艳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 51,550,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8%。

    2、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徐天水先生、

杨智玲女士、邓慧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赖小飞先生、杜江女士、李

驰先生、李晓燕女士、张传开先生、陈颖女士。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16)。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 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原因及变更情况

    (一)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原因

    自精选层挂牌前作出上述增持承诺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

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始终愿意按照承诺履行,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影

响和变化,致使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具体困难为:(1)因资金
占用问题,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对公司仍负有债务;(2)相关资产处

置正在积极推进中,短期内无法及时获得处置资金。上述情况导致金

沙江、林艳和先生预计无法在原有承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此次增持计

划。经审慎研究,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决定延期

实施《稳定股价的预案》并变更承诺。

    由于本次控股股东金沙江和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延长增持实

施期限,将导致增持时限超过承诺有效期,可能存在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承诺到期自动解除的现象,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经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延长《稳定股价

的预案》规定的三年期限。

    (二)增持承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增持主

体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增持期间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增持

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30 个交易日

内实施完毕”变更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

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以前

实施完毕”。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截止时间根据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完成增持的时间相应顺延,并严格按照《稳定

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

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金沙

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

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关联董事林梓峰以及承诺人徐天水、杨智玲、

邓慧明已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

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

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

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关

联监事蔡泽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郝小江、黎超波、张倩芸对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
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

持承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控股股东金沙江、

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

并变更增持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延期实

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林梓峰以及承诺人徐天水、杨智玲、邓慧明已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并同意将该

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生物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生物谷: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生物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承诺的

函》;

    5、《林艳和先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承诺的函》;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