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生物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3-005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谷”或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沙江”)与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提交的《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
承诺的函》,并收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增持公司股票的
承诺》。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议
案》,关联董事林梓峰以及承诺人徐天水、杨智玲、邓慧明、关联监
事蔡泽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的基本情况、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承诺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
金沙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林艳和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
至目前,金沙江持有公司 3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4%;
林艳和先生持有公司 21,5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
金沙江、林艳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 51,550,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8%。
2、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徐天水先生、
杨智玲女士、邓慧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赖小飞先生、杜江女士、李
驰先生、李晓燕女士、张传开先生、陈颖女士。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16)。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 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原因及变更情况
(一)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原因
自精选层挂牌前作出上述增持承诺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
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始终愿意按照承诺履行,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影
响和变化,致使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具体困难为:(1)因资金
占用问题,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对公司仍负有债务;(2)相关资产处
置正在积极推进中,短期内无法及时获得处置资金。上述情况导致金
沙江、林艳和先生预计无法在原有承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此次增持计
划。经审慎研究,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决定延期
实施《稳定股价的预案》并变更承诺。
由于本次控股股东金沙江和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延长增持实
施期限,将导致增持时限超过承诺有效期,可能存在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承诺到期自动解除的现象,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经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延长《稳定股价
的预案》规定的三年期限。
(二)增持承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增持主
体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增持期间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增持
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30 个交易日
内实施完毕”变更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
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以前
实施完毕”。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截止时间根据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完成增持的时间相应顺延,并严格按照《稳定
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
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金沙
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
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关联董事林梓峰以及承诺人徐天水、杨智玲、
邓慧明已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
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
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
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关
联监事蔡泽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郝小江、黎超波、张倩芸对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
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
持承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控股股东金沙江、
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
并变更增持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延期实
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林梓峰以及承诺人徐天水、杨智玲、邓慧明已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相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并同意将该
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生物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生物谷: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生物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承诺的
函》;
5、《林艳和先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承诺的函》;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