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惠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0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
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
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
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能够为
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
力,续聘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认为:本次对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属于募投项目实质性变更以及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公司章程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并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依据
公司发展目标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 鹤
独立董事:朱亚媛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