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优机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出具《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108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0.00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发行价格人民币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80,5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968,823.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31,176.13 元。2022 年 6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报告编号:XYZH/2022CDAA5021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
计人民币 21,699,950.68 元,本次拟置换 21,699,950.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7,487,004.68          17,487,004.68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212,946.00           4,212,946.00
                     合计                              21,699,950.68         21,699,950.68

         根据《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募投
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968,823.87(不含税)。截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404,885.06 元
(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3,404,885.0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资金金额
         保荐承销费                  8,050,000.00           707,547.17          707,547.17
       审计及验资费用                4,681,889.90         2,064,177.50        2,064,177.50
          律师费用                   2,075,471.70           471,698.12          471,698.12
         材料制作费                    160,377.36           160,377.36          160,377.36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1,084.91             1,084.91            1,084.91

           合计                     14,968,823.87        3,404,885.06         3,404,885.06



     四、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
  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
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
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
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机构鉴证报告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
证报告》(XYZH/2022CDAA50230 号)。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优机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
证报告》(XYZH/2022CDAA50230 号);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