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特瑞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3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3-003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
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而且有利于提高资金
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以
稳定股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承诺的
要求,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有利于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以稳定股
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承诺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
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近期股价及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等因
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
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是为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
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亚媛、周旭东、凌旭峰、徐立云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