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特瑞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04-06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3-037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
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并修订了《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
预案》,预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回购措施已履行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公司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价尚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仍需继续实施
稳定股价。
    根据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后,仍符合启动条件时,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要求增持股票,稳定股价措施中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
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或任职期间上一会
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 50%。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许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553,995         21.2072%
             董事长
李亚峰       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              7,282,961          7.5144%
             理

顾文勇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              5,544,147          5.7203%
             经理
郑玮         实际控制人                            914,632          0.9437%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
           计划增                                                增持合   持
股东名      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理价格   资
  称       数量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区间    金
           (股)                                                (元)   来
                                                                          源
许颉       不低于           不低于 竞价      2023.4.7-2023.5.23 不超过 自
          46978 股      760,103.82                               16.18    有
                          且不超过                                        资
                      1,900,259.55                                        金
李亚峰     不低于           不低于 竞价      2023.4.7-2023.5.23 不超过 自
          22879 股      370,186.60                               16.18    有
                          且不超过                                        资
                        925,466.49                                        金

顾文勇     不低于           不低于 竞价      2023.4.7-2023.5.23 不超过 自
           13404 股     216,869.29                             16.18    有
                           且不超过                                     资
                        542,173.23                                      金
郑玮        不低于          不低于 竞价    2023.4.7-2023.5.23 不超过 自
            2035 股   32,926.75 且                             16.18    有
                            不超过                                      资
                        82,316.88                                       金


    由于公司拟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
关规定,为避免敏感期交易,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起始时间为敏感期结束日次一
交易日,并将遵守上述规则在允许期间内增持股票。
    本次增持主体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
后现金分红的 20%且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 50%。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公司将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
果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启动条件,
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
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
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违规操作。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
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
红或薪酬,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