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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晨光电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01-03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对《浙江晨光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进行了修订,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公司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自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
如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审计基准日后,因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况导致公
司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形,且非因不可
抗力因素所致时,公司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2022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2 年
12 月 30 日为触发日。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拟于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达成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