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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五新隧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04-01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五新隧道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已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五新
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批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决议落实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沟通;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
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公司的审计机构举行一次会议。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其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
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 外部审计机构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五) 其它与审计委员会职责有关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议案。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委员和公司审计部门提供
的议案、报告等材料进行讨论、评议,并将相关书面纪要或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
讨论:
    (一)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提请董事会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实施,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
实;
    (三) 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
易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 对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
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 2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
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形式召开,表决方
式为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九条 公司审计部门人员可以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必
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
应回避。该审计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
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的委员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审计委
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 1/2 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决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会议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审计委
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或利用该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