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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五新隧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2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
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
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是按照公司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及年薪考核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收入水平与
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和市场薪酬水平相符,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实现
公司长远发展。
    《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度薪酬是按照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及年薪考核基数等因素综合
确定,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有利于调动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1、《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2022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符合北京
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公司综合考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专业性、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
计机构,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过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董事会对此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
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凌、周兰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