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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德石英: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2-1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二年二月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石英”、“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1月10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7日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45号文批复同
意注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及平安证券合称“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187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北证公告〔2021〕2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中国证券业协会颁
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
(中证协发〔2021〕25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主承销商对凯德石英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7,500 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天风证券不超过初
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即:不超过 225 万股),若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725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7,725
万股,本次发行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2.33%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
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1,200 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
数量为 1,425 万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筛选的原则是: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
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
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
超过 10 名。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
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企业或下属企
业;
    (2)以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
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3)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经核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均分别符合上述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
       3、参与规模
                                          承诺认购股数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万股)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4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1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5.00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300.00              -
    4、配售条件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发行人、天风证券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
售的《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
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5、限售期限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
得超过 10 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5,000 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
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
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10 名,分别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除以上战略投资者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91310000710924515X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营业期限   1999 年 4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7.78%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持股 27.78%
   股东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股 27.78%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6.68%
 主要人员   裴长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戈(董事,总经理)等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创新发展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复文书号        证监许可[2021]3954

     批复时间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富国创新发展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国基金”)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富国基金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富国创新发展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公开方式募集设立、
主要投资策包括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
细则》相关规定。
    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富国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富国基金与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富国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富国创新发展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为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
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管理人合法募集的
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富国基金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771813093L
                                                注册号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文

 注册资本   13,272.422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2 月 3 日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营业期限   2005 年 2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5.4118%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4.6558%;
   股东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19.9662%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9.9662%
 主要人员   李文(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辉(董事,总经理)等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复文书号     证监许可[2021]3616 号

     批复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的控股
股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汇添富基金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
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公开方式
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汇添富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汇添富基金与主承销商
及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汇添富基金出具的承诺函,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
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管理人合法
募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汇添富基金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名称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420100711894442U
                                             注册号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余磊
 注册资本   866,575.74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3 月 29 日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营业期限   2000 年 3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
            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
 经营范围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范
            围及期限内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持股 7.85%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99%
            中国人寿资管-广发银行-国寿资产-优势甄选 2102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持股
            2.82%
            宁波信达天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78%
   股东
            陕西大德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65%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31%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26%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26%
            苏州建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12%
            其他持股 60.89%
 主要人员   余磊(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琳晶(董事,总经理)等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天风证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天风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天风证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
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天风证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天风证券为发行人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天风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天风证券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1110000556828452N
                                             码/注册号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注册资本   3,079,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6 月 23 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 10 层 1002
 营业期限   2010 年 6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
            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9.984%;
   股东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0.016%;
 主要人员   何肖锋(法定代表人),姚大锋(董事长),邱璇(董事,总经理)等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大家人寿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控股股
东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大家人寿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大家人寿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
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大家人寿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大家人寿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及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大家人寿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大家人寿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五)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310000700218879J
                                               注册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5 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14 单元

 营业期限   1999 年 3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0%
            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0%
   股东
            DWSInvestmentsSingaporeLimited 持股 30%
 主要人员   赵学军(董事长)、经雷(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复文书号       证监许可[2021]3618 号

     批复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无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嘉实基金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公开方式募集设
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嘉实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嘉实基金与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嘉实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为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
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嘉实基金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91110000633694065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9 日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营业期限 1998 年 4 月 9 日至 2098 年 4 月 8 日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2.20%
         MACKENZIEFINANCIALCORPORATION 持股 13.90%
  股东
         POWERCORPORATIONOFCANADA 持股 13.90%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10%
主要人员 杨明辉(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一梅(经理,董事)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批复文书号      证监许可〔2021〕3619 号
   批复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控股股东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无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华夏基金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属
于“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
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华夏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华夏基金与主承销商及
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华夏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
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华夏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91440300792573957K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
   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有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22 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营业期限   2006 年 8 月 22 日至 5000 年 1 月 1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
 经营范围
            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9.9969%
   股东
            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0031%
 主要人员   黄炎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连志(董事,总经理)等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控股股东为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安信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安信证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
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安信证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安信证券与主承销商及
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安信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安信证券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八)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名称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610000220581820C
                                             注册号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刚
            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461,374.57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 年 2 月 21 日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营业期限   1994 年 2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经营范围
            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1.00%
   股东     佛山顺德区金盛瑞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5.35%
            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00%
 主要人员   李刚(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控股股东为陕西煤
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开源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开源证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
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开源证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开源证券与主承销商及
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开源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开源证券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九)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名称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530000734309760N
                                                   注册号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沈春晖
 注册资本   471,678.774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1 月 31 日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经营范围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17%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8.03%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70%
   股东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7.35%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持股 6.61%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27%
 主要人员   李石山(董事长),沈春晖(法定代表人,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控股股东为云南合
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红塔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红塔证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
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红塔证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红塔证券与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红塔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红塔证券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名称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9123010075630766XX
                                                注册号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
   类型                                         法定代表人   赵洪波
            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76698.63779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15 日
   住所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营业期限   2003 年 12 月 15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
 经营范围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主要人员   赵洪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力臣(董事兼总经理)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哈
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江海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
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江海证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
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江海证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江海证券与主承销商及
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江海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江海证券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
禁止情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
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
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
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
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
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
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
《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
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认购金
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
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