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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凯德石英: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2-05-05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2-068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2022 年 3 月 15 日,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相关增持主体增持股份的金额均已接近或达到上限,增持结果详见 2022
年 5 月 5 日披露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前次稳定股价增持措施结束后,尚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根据公司
稳定股价预案,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继续进行增持,单一年
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
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40%。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
       张忠恕      制人、董事长、总        14,393,900           19.1919%
                   经理
      陈强          董事、总工程师                     3,600            0.0048%
     周丽娜         财务总监                           6,760            0.0090%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合理价     增持资金
 股东名称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格区间(元)    来源
                                      2022 年 5 月 6
                 不超过                                   不超过
  张忠恕                       竞价   日-2022 年 6                     自有资金
               439,969.47                                 20 元/股
                                      月 17 日
                                      2022 年 5 月 6
                 不超过                                   不超过
   陈强                        竞价   日-2022 年 6                     自有资金
               67,181.56                                  20 元/股
                                      月 17 日
                                      2022 年 5 月 6
                 不超过                                   不超过
  周丽娜                       竞价   日-2022 年 6                     自有资金
               115,558.70                                 20 元/股
                                      月 17 日
   根据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3)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拟由张忠恕、陈强、周丽娜三
人增持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
后薪酬 20%对应的股票份额。此次增持结束后,相关增持主体单一年度用以稳定
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
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4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①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
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 1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告前 10 日内。根据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
公告做出之日起次一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
交易日内实施完毕。综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述规则在允许期间
内增持股票。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2.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次发行价格;
    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数量的
金额已达到上限;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5.其他终止条件。
    公司将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完成公
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则再
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
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如增持主体出现自有资金无法实施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方案无法实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在收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变更其他增持主体,并
在相关事项发生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对外公告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
    4.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相关情况。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
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