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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国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5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及《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
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对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为 110,981,803.3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8,611,128.57 元。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33,790,000 股,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
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
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方案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等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
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外部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基础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及实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四、对于《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的总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对于《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
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机构设
置情况、董监高任职履职情况、决策程序运行情况、治理约束机制等,并同时对
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核查结果真实、准
确,我们同意《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议案》的内容。
    六、对于《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所载内容真实、准确,我们同意《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李秋玲   庹国柱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