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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国源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5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北证监管执行函【2022】11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
(以下简称“国源科技”)
董利成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
唐巍                            董监高               公司财务负责人

尚红英                          董监高               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会计差错更正
    国源科技未按照新收入准则调整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致使 2020 年以来
各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出现错报。2022 年 10 月 28 日,国源科技披露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0 年年报、2021 年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三季度报告、2021 年年报、2022 年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
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和追溯调整。其中,2021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调整金额 18.76
万元,调整比例为-16.03%;2021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调整金额 21.22 万元,调整
比例为 18.56%。
    2、业绩快报与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差异幅度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2022 年 2 月 28 日,国源科技披露 2021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扣非归母净利
润为-783,375.09 元。4 月 25 日,国源科技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其中经审计
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54,746.84 元,且在年报中将“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
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批露为“不适用”。2022 年 10 月 28 日,国源科技将 2021
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更正为-1,051,210.02 元。国源科技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与更
正前、后的年报数据差异幅度均超过 20%,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国源科技定期报告中存在财务数据错报,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5.1.1 条的规定,业绩快报与年报披
露财务数据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6.2.4 条的规定,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董利成、财务负责人唐巍、董事会秘书尚红英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5.1.2 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决定:
    对国源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董利成、唐巍、尚红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因上述违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地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的规定,加强与审计的会计师机构沟通,切实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加强公司业务与财务融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根据《上市
规则》等业务规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
施的决定》(北证监管执行函【2022】11 号)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