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数字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835670 证券简称:数字人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8,638,091.2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0,267,243.20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94,552,911.00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94,182,911 元,其他资本
公积为 370,00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6,364,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6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6 股,无
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9,954,600 元,转增 39,818,4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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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6,364,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6 股,无需纳税;以其
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954,600 元,转增 39,818,400 股。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并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公
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我们同意本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 172 条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对
公司的利润分配条款等事项做了说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
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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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
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
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
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
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
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进
行利润分配时,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
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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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公司制定了挂
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公告了《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公司作出承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
挂牌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并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并挂牌
《公开发行说明书》、本公司发行并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本
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发行并挂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
护股东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的相
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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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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