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数字人:北京市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5-17
北京市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3-5 栋 16 层 邮编: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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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五月
北京市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数字
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
东大会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在核查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都是真实的,文件都
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无
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3、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
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并且这些文件的原
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山东数字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会议通知公告载明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
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重大会议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 时在山东省济南市
高新区天辰大街 1188 号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5 日 15:00—2022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参会方式与会议通
知公告所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负责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身份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2 人,均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为33,592,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 人,其股东身份由网络系统提供机构验证身
份。该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2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
1.87%。
综 上 , 出 席 本 次 大 会 的 股 东 共 计 14 人 ,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34,834,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9%。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上述股东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有效证明文
件,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公告中载明的以下议案:
1.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9.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1.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12.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3.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关于制订或修订系列公司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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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
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无修改原有议
案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方式及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列入
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其中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
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二)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
下:
1.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8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15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徐以发、济南易盛数
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10.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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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12.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15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8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徐以发、济南易盛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13.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14. 《关于制订或修订系列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8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15.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8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16.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834,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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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现行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员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声明: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
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无副本,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经
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北京市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数字
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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