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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美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11-0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发行人”、 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行使完毕。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
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6 元/股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627,41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中科美菱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
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
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3,627,410 股)。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


                                     1
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627,410 股,买入股
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
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57,175,179.22 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16.00
元/股,最低价格为 14.00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15.75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共同签署《中科美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
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
              股东名称                                              限售期安排
号                                  量(股)      量(股)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90,864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5                                     649,046        649,046
     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6   上海鑫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       900,00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7                                     300,000        300,000
     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8                                     625,000        625,000
     限公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北京指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9                                     625,000        625,000
     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10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7,500        437,50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4,836,546     3,627,41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开始计算。




                                        2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29041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3,627,41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北交所
规定,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15%,即不超过
362.7410 万股股票,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规模。

    2022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申报北交所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6 月,发行人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销协议》,
明确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
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
股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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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
 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枫                 俞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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