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中科美菱: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2-177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
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
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证 监 许 可 [2022]2182 号 ), 公 司 本 次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4,182,734 股,发行价格为 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6,923,744.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22,350,349.0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573,394.95 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70693)。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573,394.95 元,低于《中科美菱低
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503,282,300.00 元,公司拟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投入募集资金金 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额(调整前) 额(调整后)
医疗存储设备建设
1 138,805,000.00 138,805,000.00 138,805,000.00
项目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
2 107,108,500.00 94,788,000.00 94,788,000.00
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9,368,000.00 169,368,000.00 98,980,394.95
4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100,321,300.00 100,321,300.00 32,000,000.00
合计 515,602,800.00 503,282,300.00 364,573,394.95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金额低
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作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
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
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
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科美菱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