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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中科美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12-1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中科美菱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拓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兴科
技”)、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安医疗”)发展,解决全资子
公司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公司拟对拓兴科技、菱安医疗提供总额度不超
过 2 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其中,对拓兴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
对菱安医疗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 1 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拓兴
科技及菱安医疗提供信用担保额度。

    本次授权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91%,根据《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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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
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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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邱枫                        俞晨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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