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3-021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82 号)核准,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4,182,734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6,923,744.0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2,350,349.0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573,394.9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 司实际到账 368,459,272.52 元,3,885,877.57 元发行费用暂未扣除)。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CDAA70693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到账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医疗存储设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1 656788999 138,805,000.00 建设项目 司合肥科技支行 菱安高端医疗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 2 2001012120926660000026 94,788,000.00 器械项目 份有限公司怀宁路支行 研发中心建设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 3 76670180803559200 102,866,272.52 项目 路支行 销售渠道建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4 3401040160001191106 32,000,000.00 项目 肥分行 合计 368,459,272.52 注:1.存入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账号 76670180803559200) 的募集资金 102,866,272.52 元包括其他发行费用 3,885,877.57 元(不含税),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该账户实际可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98,980,394.95 元;扣除 上述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人民币 364,573,394.95 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实 际 已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20,339,596.88 元,包含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3,885,877.57 元(不含税)。 2022 年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为 1,480,381.1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9,600,056.82 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 集 扣除发行 利息收 余额 资 开户 募集资金 费用募集 本期使用 银行账号 入金额 (4)=(1)- 金 银行 到账金额 资金净额 金额(2) (3) (2)+(3) 用 (1) 途 中国 医 民生 疗 银行 存 股份 储 138,805,00 138,805,00 5,101,089. 672,818. 134,376,72 有限 656788999 设 0.00 0.00 15 66 9.51 公司 备 合肥 建 科技 设 支行 项 目 合肥 科技 农村 商业 菱 银行 54,788,000 54,788,000 468,446. 55,256,446 安 股份 20010121209266600 - 000026 .00 .00 90 .90 高 有限 端 公司 医 怀宁 疗 路支 器 行 械 中国 项 银行 目 股份 40,000,000 40,000,000 1,316,770. 38,683,229 有限 185769817212 .00 .00 23 .77 公司 舒城 支行 研 中国 发 光大 中 银行 心 102,866,27 98,980,394 6,192,516. 283,355. 93,071,234 合肥 766701808035 建 59200 2.52 .95 47 90 .38 长江 设 西路 项 支行 目 销 杭州 售 银行 渠 股份 道 32,000,000 32,000,000 3,843,343. 55,759.7 28,212,416 有限 34010401600011911 建 06 .00 .00 46 2 .26 公司 设 合肥 项 分行 目 368,459,27 364,573,39 16,453,71 1,480,38 349,600,05 合计 2.52 4.95 9.31 1.18 6.82 注:鉴于募投项目“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 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安医疗”),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经报批,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通过注资方式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合肥 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 4000 万 元至子公司菱安医疗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80)。公司已与菱安医疗、申万宏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 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利 益。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 子公司菱安医疗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路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的 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2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126,099.00 元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 (XYZH/2022CDAA7F0033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委托理财 产品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 名称 产品类型 名称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型 益率(%) - - - - 0% 2022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使 用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181)。2022 年度本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医疗存储设备建设项目、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故 尚未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评 估。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美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科美菱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科美菱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五)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364,573,394.9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53,719.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53,719.31 0% 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是否达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到预计 途 (1) 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效益 (2)/(1) 期 化 医疗存储设 2023 年 12 否 138,805,000.00 5,101,089.15 5,101,089.15 3.68% 否 否 备建设项目 月 31 日 菱安高端医 2023 年 12 否 94,788,000.00 1,316,770.23 1,316,770.23 1.39% 否 否 疗器械项目 月 31 日 研发中心建 2024 年 12 否 98,980,394.95 6,192,516.47 6,192,516.47 6.26% - 否 设项目 月 31 日 销售渠道建 2024 年 12 否 32,000,000.00 3,843,343.46 3,843,343.46 12.01% - 否 设项目 月 31 日 合计 - 364,573,394.95 16,453,719.31 16,453,719.31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 否 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126,099.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XYZH/2022CDAA7F0033 号鉴证报告),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因医疗存储设备建设项目、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故尚未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