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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科美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3-042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 186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定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2,833,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94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8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3.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
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933,1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2 年度利
  七                 4,255,121 99.9930%      300     0.0070%    0          0%
         润分配预案
         关于向四川
         长虹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十     申请 3.2 亿 4,255,121 99.9930%    300   0.0070%    0       0%
         元人民币最
         高授信额度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朔、徐漫丽
(三)结论性意见
       中科美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股东、董监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