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海泰新能:对外投资的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2-119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规划,公
司拟设立参股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广能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 5 万元,占比 5%,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
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 C 座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219-191,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许可:发电
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拟对外投资金额人民币 5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016%,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0078%,且未超过 5000 万元,故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属于董事长权限,已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黔桂金阳商务办公楼 24 层 1、2、3
号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黔桂金阳商务办公楼 24 层 1、
2、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1 日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矿产能源资源项目及产品建设、生产及销售(在
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热力)、矿产能源资源项目的投资、经营管
理及产品销售;电力技术及设备研发、销售、转让及咨询服务;电力生产运营管
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代理记账;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230,000,00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京电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 2 号 3 楼 313 室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 2 号 3 楼 313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21 日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对外劳务合作等
注册资本:200,000,00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广能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
C 座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219-191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许可:发电技术服
务,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金额 股比例
广东省能源集
团贵州有限公 900,000 现金 认缴 90%
司
唐山海泰新能
科技股份有限 50,000 现金 认缴 5%
公司
南京电气电力
50,000 现金 认缴 5%
工程有限公司
注: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
权出资等方式出资,也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乙方: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南京电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为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设立合资公司,更好地
推进唐山市曹妃甸区的新能源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甲方以现金
出资人民币 90 万元,占比 90%,乙方及丙方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5 万元,
各占比 5%。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2 名,乙方推荐 1 名,
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推荐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甲方推荐;设总经理 1 名,由甲方推荐,乙方可委派副总经理 1 名。
三方通过合资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作项目的投资开发
主体,具体合作内容以项目公司的合作协议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主要以开展新能源项目为主,有利于拓展公
司的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助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及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
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
营风险及管理风险。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将制订科学合理的管理方针,不断
加强合资公司管理体系、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对合资公司的监督和
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未来项目开发成功,将进一
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
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决议。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