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海泰新能: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26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2-140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年初至披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预计 2023 年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露日与关联方实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 原因
购买原材料、 公司向关联方材料 -
燃料和动力、 原材料
接受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140,000,000 10,447,162.67 2023 年公司及全资子
商品、提供劳务 公 司预计向 关联方 销
销售产品、商
售 光伏组件 产品或 承
品、提供劳务
包 关联方光 伏电站 施
工工程。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 - 140,000,000 10,447,162.67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喜峰北路 88-12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超
注册资本:145,200,000 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巴义敏兼任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公司现持有其 5%股权,巴义敏已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辞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职务。
交易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光伏组件产品或承包关联方光
伏电站施工工程,公司预计 2023 年向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唐山优泰太阳能
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
2、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城内豪门路北侧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超
注册资本:72,600,000 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5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
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其他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设计、开发、运营维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前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监事刘志远兼任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现持
有其 5%股权,刘志远已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辞任其监事职务。
交易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光伏组件产品或承包关联方光
伏电站施工工程,公司预计 2023 年向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唐山优泰太阳能
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 4-1 公司与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
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董事巴义敏回避表决);4-2 公司与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日常性
关联交易事,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销售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
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
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
实际需要与关联方再行签署交易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