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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海泰新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6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2-143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荣前先生、彭慈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
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王荣前先生、彭慈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预计的与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日常
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
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其中审议公司与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巴义敏回避表决,该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
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
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王文静、赵西卜、张晓峰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