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告]海泰新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12-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能”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海泰新能 2023 年度预
计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
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年初至 预计金额与上年
预计 2023
披露日与关联 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年发生金
方实际发生金 异较大的原因
额
额 (如有)
购买原材料、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
燃料和动力、 - - -
原材料
接受劳务
2023 年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预计向
出售产品、商 公司向关联方限售 关联方销售光伏
14,000.00 1,044.72
品、提供劳务 商品、提供劳务 组件产品或承包
关联方光伏电站
施工工程
委托关联人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其他 - - - -
合计 14,000.00 1,044.72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黄超
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黄超
限公司
2、关联关系
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为海泰新能的控股子公
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巴义敏兼任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现持有其 5%股权,巴义敏已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辞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职务。
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前为海泰新能的控
股子公司,公司监事刘志远兼任唐山优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现
持有其 5%股权,刘志远已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辞任其监事职务。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唐山优泰太阳
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光伏组件产品或承包光伏电站施工工程,向其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销售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
式确定。
2、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
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
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系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经营需要,
向关联方销售光伏组件产品或承包光伏电站施工工程,促进公司业务开展。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独立性
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
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巴义敏回避表决。本议
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与唐山瀚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唐山优泰太阳能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
与关联方交易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
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
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
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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