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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海泰新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12-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能”“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海泰新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根据海泰新能的整体发展规划,2023年度海泰新能各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生产
经营资金需要及项目建设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
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相应的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等,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海泰新能
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海泰新能计划为其全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
授信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该额度一年内可循环使用,自与相
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员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23日,海泰新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且全体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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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提供担
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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