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吉林碳谷: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2-018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海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1,955,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69,9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2,705,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其中,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9,9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8)、《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9)。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选举张海鸥先生为 181,754,633 99.89% 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凯先生为公 181,754,633 99.89% 当选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3 选举卢贵君先生为 182,759,133 100.44% 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海军先生为 181,754,633 99.89% 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广禄先生为 181,754,632 99.89% 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选举朱波先生为公 181,955,533 100.00% 当选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 选举程岩女士为公 181,955,533 100.00% 当选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4. 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选举杨爱春女士为 181,955,533 100.00% 当选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春梅女士为 181,955,533 100.00% 当选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选举张海鸥先生 22,504,633 99.12% 当选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凯先生为 22,504,633 99.12% 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卢贵君先生 23,509,133 103.54% 当选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海军先生 22,504,633 99.12% 当选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广禄先生 22,504,632 99.12% 当选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 选举朱波先生为 22,705,533 100.00% 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程岩女士为 22,705,533 100.00% 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轩、杨霄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张海鸥 董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李凯 董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卢贵君 董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陈海军 董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张广禄 董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朱波 独立董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程岩 独立董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杨爱春 监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李春梅 监事 任职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2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