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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林碳谷: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2-04-18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2-034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 5 月 8 日 15:00—2022 年 5 月 9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077          吉林碳谷      2022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三)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
    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
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
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24)和《2021 年年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25)。


(七)审议《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
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
限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签约事宜。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八)审议《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2】2034 号)。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九)审议《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专项说明》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准专字【2022】
2147 号),报告内详细说明了 2021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
金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27)。


(十)审议《<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
   计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
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
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关
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2】2035 号),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022-029)。


(十一)审议《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
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 030)。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22】2148 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吉林碳
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
号:2022-031)。


(十二)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
编号:2022-033)。


(十三)审议《2021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
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9 时 00 分-10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516 地段;2、董事
会秘书:卢贵君;3、联系电话:0432-63502013;4、传真:0432-63055678;5、
电子邮箱:luguijun1114@126.com。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