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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林碳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9-09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2-074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久可
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实际编制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不存
在违法违规使用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该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
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论证分析切实、
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
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
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相关
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
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
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程岩、朱波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