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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林碳谷:关于预计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2-104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年初至披
                                     预计 2023 年
                                                    露日与关联方实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不含税)
                                                        (不含税)
               向关联方吉林市国兴     700,000,000     317,098,447.54   预计 2023 年产量增加。
购买原材料、
               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
燃料和动力、
               公司购买蒸汽、电等
接受劳务
               产品
               向关联方吉林国兴复      35,000,000      19,738,421.39   预计 2023 年销量增加。
销售产品、商
               合材料有限公司销售
品、提供劳务
               碳纤维等产品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关联方吉林市国兴物       5,000,000       2,577,727.21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
               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                                      调整。
其他
               司提供装卸、运输服
               务等
       合计               -           740,000,000     339,414,596.14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注册资本:22,461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2,46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06 日
    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 216-4 号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
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
件经营);碳纤维及其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纤
维及纤维制品生产及销售;化学纤维制品及化工原料经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丙烯腈
无储存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及
进出口;电力工程;电力设备检修、调试、检测试验;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及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开发;热力供应服务(不含高污染燃料供热);热水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
并报表总资产 4,633,531,139.49 元,净资产 1,144,444,882.11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598,832,953.63 元,净利润 400,862,902.03 元,以上数据经吉林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普
通合伙)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持有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50.02%股权,是吉林碳谷碳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勇
    注册资本:4,429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42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4 月 18 日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 516-1 号
    主营业务:复合材料、合成材料、碳纤维材料的生产、研发、技术咨询、销售及进
出口(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
资产 218,234,123.43 元,净资产 46,952,592.59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5,159,854.39 元,
净利润 363,120.82 元,以上数据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民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1 月 10 日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 250 号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贸易代理;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交通
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航空货物运输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活动;水上货物
运输代理活动;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设计服务;纺织品批发;
办公用品批发;钢材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38,247,128.93 元,净资产 7,122,932.42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1,003,412.69 元,净利
润 793,689.59 元,以上数据经吉林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
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预计 2023 年关联交易,在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
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上
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
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