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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林碳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5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3-035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
司章程》及《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
信、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证审阅了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
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度,程岩共参加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5 次,朱波共参加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上述会议均亲自出席。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我们仔细审
阅相关材料,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会议决策做了必要准备。会
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任职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及各项制度履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实时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二、重点关注的事项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
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
断,共发表了 6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程岩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2、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程岩与朱波对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3、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程岩与朱波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吉林碳谷碳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关于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关于吉林碳谷碳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并
同意上述议案;
    4、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程岩与朱波对
《关于新增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5、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程岩与朱波对《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
述议案;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程岩与朱波对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任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
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
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北交所 2022 年 11
月 29 日和 30 日通过线上方式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系列培训,具体培训内容
为: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监管指引、专精特新
企业独立董事履职关注问题、北交所上市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再融资与重大资产
重组解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解读、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解读等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
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五、其他事项
    在任职期内,公司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对我们的工作积极配合,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了
公告披露。在履职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
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
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波、程岩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