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2-126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行使完毕。国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
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融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 T 日 ) 向 网 上 投 资 者 超 额 配 售 349.58 万 股 , 占 初 始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全部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
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华密新材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
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349.58 万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
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49.58 万股,买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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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
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24,782,945.49 元(含经
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7.50 元/股,最低价格为 6.45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
为 7.09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国融证券已共同签署《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
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限售期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股) (股) 安排
河北产投新材料发展中心(有限
1 1,400,000 1,050,000 6 个月
合伙)
邢台市邢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2 1,400,000 1,050,000 6 个月
(有限合伙)
邢台百恩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3 929,080 696,800 6 个月
限合伙)
4 上海中橡联和科技有限公司 466,000 349,500 6 个月
青岛晨融鼎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5 250,000 187,500 6 个月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中经互联信息咨询有限责任
6 216,000 162,000 6 个月
公司
合计 4,661,080 3,495,800 -
发行人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
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
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5894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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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3,495,8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
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与国融证券签署了《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
确授权国融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融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经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
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
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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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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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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