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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华密新材: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3-02-15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华
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华密新材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2,330.54 万股(不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44.32 万元(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963.4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80.8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67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国融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
任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泽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
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特种橡胶新材
料项目、特种工程塑料项目、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
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
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
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购买,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经过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综上,国融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