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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欧普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2-134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000,000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880,000.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1,612.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48,387.6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88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31,612.34元(不含增
值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13,541,000.00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
额中扣除。本次募集资金的其他发行费用为4,190,612.34元(不含增值税),本
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77,944.34元(不含增值税),
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12,668.00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12月23日,
上述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77,944.34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不含税金额)
                         发行费用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
         费用类别                                             拟置换金额
                               总额      支付的发行费用

     保荐承销费用       13,541,000.00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2,000,000.00        1,133,018.86      1,133,018.86

         律师费用       1,380,000.00        660,377.37         660,377.37

     信息披露费用        292,452.83              -                 -

         文件制作费      484,548.11         484,548.11         484,548.11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3,611.40           -                 -

           合计         17,731,612.34       2,277,944.34      2,277,944.34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
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